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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工商局多措并举持续推进 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6-29 04: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燃煤散烧治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燃煤散烧治理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制作燃煤散烧治理宣传横幅200余条,在全市各镇、办显著路段和街道悬挂,组织宣传车30余辆,不间断的宣传,张贴、散发宣传页5000余份,详细宣传解释燃煤散烧治理的有关政策,同时利用手机微信阅读人员广的优势,编发手机短信对我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燃煤散烧治理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努力营造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公布0374-6110176为举报电话,受理散煤治理工作的各类投诉、举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日常监管,巩固已取得的燃煤散烧治理成果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燃煤散烧治理成果,针对散煤销售点查处取缔、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监管以及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拆改等重点工作,市散烧办及时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回头看”,要求各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已取缔、拆除的燃煤散烧设施“回头看”,增加巡查频次,按照要求取缔、拆除到位,对5家洁净型煤生产中心、14家洁净型煤配送网点以及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拆除取缔情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严防反弹,有效的巩固了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三)加大洁净型煤抽检力度,确保洁净型煤质量安全

长葛市工商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和配送网点的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对洁净型煤质量保持高频率的抽样检验,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洁净型煤。2018年,市工商局对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中心和配送网点抽检30个批次,确保了洁净型煤的质量安全。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市散烧办对5家洁净型煤生产中心、14家洁净型煤配送网点、11家已取缔散煤销售点,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并检查、督导燃煤散烧设施3138户次,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督办制”,要求辖区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督查检查,有效促进了燃煤散烧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取得实效。